2021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发布者:郑民发布时间:2021-05-06浏览次数:268

    4月29日,2021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沈传勇作202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报告。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四川省级监测评价机构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景和充分肯定了202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特别是在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药械监测、提升报告数量质量、推动体系能力建设、完善法规体系、优化信息系统、强化分析评估、落实监管科学研究、开展警戒工作宣传等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徐景和总结了“十三五”时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五年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法规制度日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不断健全,监测评价手段和方法更加成熟,监测评价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会议指出,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给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加强全局性谋划和系统性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做出新贡献。

  会议对2021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提出了六项要求:一是加快构建“一体两翼”格局,着力强化体系和能力建设;二是加快落实“两法两例”要求,尽快完善监测评价配套制度体系;三是加快推进NRA警戒板块评估工作,确保取得优秀成绩;四是加快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助力监测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快创新宣传培训形式,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六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监测评价队伍。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解放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解放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药品监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卫健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转载自国家局网站)